工会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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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庆五一教职工歌咏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9  作者:  点击:  编辑:张居正   审核人:

各分工会:

为活跃广大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弘扬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的理念,展示我校教职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的美好情怀,引导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岗位,为建设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于2016427日举办以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的庆五一教职工歌咏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对象

以分工会为单位,我校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

三、参赛要求

1、以基层分工会为单位组队,各参赛代表队人数原则上50人左右(不含指挥、领唱、朗诵人员),50人以下的单位参加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80%;如果分工会人员不足20人的,可与其它分工会联合参赛,也可以单独组队。各参赛单位必须有党、政领导参加,学生不得参加,如发现有学生参加,取消其评奖资格。

2、比赛以合唱为主,各参赛分工会自选歌曲2首,于329日下午1700点前将自选歌曲报校工会,校工会根据各分工会自选歌曲情况,最后确定各分工会参赛歌曲。

3、歌曲内容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劳动、歌颂美好新时代等为主题的经典歌曲。

4、伴奏提供钢琴一架,其它伴奏形式由各分工会自行解决。

请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根据参赛要求,精心组织,抓紧时间布置安排,提前组织排练。

五、评分标准(100分)

1、歌曲内容(20分)

歌曲内容健康向上,突出颂党爱国、爱劳动主题,营造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2、精神面貌(20分)

参赛队伍服装整齐统一,演唱时表情自然大方、精神饱满,演唱人数符合规定,进退场秩序良好,充分展现我校教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音乐表现(30分)

演唱时能够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作品处理得当,歌曲有一定的难度,能体现一定的合唱艺术。演唱时声音宏亮,能准确把握音准节奏,强弱对比得当,声情并茂,吐字清晰,合唱声部间声音要清晰、和谐,配合默契,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演唱形式丰富多样。

4、配合效果(20分)

演唱与伴奏相互配合得当,指挥对演唱的指挥协调力强,编排形式新颖(包括领唱、朗诵、多声部合唱等)。

5、指挥动作大方协调,手势准确,节奏合拍,姿势优美(10分)。

六、评比与奖励

参赛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比赛由组委会聘请评委现场打分,采取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所得平均分数为该单位最后得分,参赛名次现场宣布并颁奖。

比赛拟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2名。  

 

 

 

                   许昌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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