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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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15-05-19  作者:  点击:  编辑:张居正   审核人:

一、办公室是在音乐舞蹈学院领导下为教学、科研、行政以及党务工作服务的综合性办事机构。办公室人员必须树立爱岗敬业精神,确立全心全意为全院教学、科研、行政以及党务工作服务的思想,以踏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二、办公室人员实行坐班制,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不随便离岗。一切从工作需要出发,服从大局,努力完成任务,工作不推诿、不拖拉、不消极怠工,强化工作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言谈举止要文明,态度要热情,办事要热心。  

三、负责接收、报送校内外各种文件、材料,及时传达和传递学校及各职能部门的通知、重要指示、重要信息,作好值班记录和大事记工作;负责办公室电话接听及上传下达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传递和反馈信息;负责各种文件、函件、档案和相关资料的传阅、管理和保密工作。  

四、负责校内外来客的接待,及时做好通报工作。  

五、协助起草办公室一般性报告、通知等材料,负责院内的会议通知和其它通知,做好会场布置及会议考勤、记录工作。  

六、负责报刊、资料的订阅、发放、保管和阅览等管理工作,做好信函、报刊的收发工作。  

七、负责院内各种文件、资料和报表的打印工作及计算机建档工作,负责办公室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的保管和维护工作。  

八、负责院办公室和院长、书记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办公室茶水供应。  

九、负责教学资料、器材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图书资料、音响资料、乐器、服装道具、教学仪器的购买、建帐、设卡、租借与保管等项工作,要做到帐、物、卡相符。  

十、建立器材使用、维修登记簿,严格使用人登记制度,经常检查器材的使用情况。对需要维修的器材要随时登记、及时报告、及时联系维修,负责对维修的器材进行必要的验收登记等工作,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十一、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经批准,负责图书资料、音响资料、乐器、服装道具、教学仪器等教学用具的租借及损坏物品的赔偿工作。负责资料室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十二、负责保管教室、钢琴的钥匙,保证教学随时使用。  

十三、负责教材的订购、发放与登记工作。  

十四、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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