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展示我校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经许昌学院第26届科技文化艺术节暨首届大学生技能大赛组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办“青春旋律”校园歌手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方:许昌学院第26届科技文化艺术节暨首届大学生技能大赛组委会
承办方:音乐舞蹈学院
二、参赛对象:许昌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三、报名形式及参赛要求
1、以各院部为单位,院部人数500人以下的推荐2名,500-1000人的推荐3名,1000人以上的推荐4名,如有特殊情况酌情商定。
截止时间2016年3月19日下午17:00,将《参赛登记表》(附件)纸质档报音乐舞蹈学院团总支办公室,电子档发至负责人邮箱。(地址:艺术楼332室。负责人:常远 电话:15188528661,E-mail: 632270169@qq.com)。
2、参赛形式:独唱或组合,原则上以独唱为主,组合要求歌曲有声部,有变化,人数不超过4人并作为一名选手参赛。每首歌曲演唱时间限制在6分钟以内,每人(组合)限唱一首,伴奏自备。允许携带伴舞。
3、演唱种类: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和原生态唱法。
4、参赛曲目选择:突出本届艺术节的主题,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鼓励原创,对于演唱原创歌曲的选手将酌情加分。
5、歌曲伴奏: MP3格式,请将文件名以“院部+参赛选手+曲目”命名,选手参赛提前30分钟到场将伴奏拷入组委会指定电脑。
6、为了提高本次比赛的专业性,本次比赛将采取“梦想导师”制,进入复赛的选手将由专业导师进行舞台演唱、音乐知识素养培训指导。
7、本次比赛优秀选手将直接推荐参加河南省校园文化艺术节比赛,请各院部做好选拔工作。
四、比赛时间地点安排
初赛:3月20日下午6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复赛:3月24日晚6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决赛:3月 31日晚7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五、评分标准
比赛由组委会组成评审组,采取十分制,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为最后成绩,并随机提请评委现场点评。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
并在全部参赛者范围内评选出“最佳台风奖”、“最具潜质奖”“最佳人气奖”等单项奖,以资鼓励。
七、 为保证比赛公开、公正、公平,比赛设置监审组,监审组成员由大赛组委会领导担任并在比赛时随机提问,请评委现场点评。
团委 音乐舞蹈学院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