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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进校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高抬火轿”走进许昌学院

发布日期:2015-11-16  作者:刘斌 苏杰  点击:  编辑:张居正   审核人:

 

11 11 13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高抬火轿”走进许昌学院。在许昌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的舞蹈教室里,“高抬火轿”的传承人卫平均向学生们介绍了“高抬火轿”的历史流传、表演内容、表现形式,以及如何绑高跷、踩高跷,让学生们零距离感受到了“非遗”传统艺术的魅力。此次活动河南省著名作曲家方可杰、河南省著名舞蹈编导家宋晓东也莅临现场,对学生们进行了全方位的指导。

音乐舞蹈学院以河南民间舞蹈文化研究中心为依托,在2013年就已经陆续开展了很多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河南民间舞蹈的调研和田野采风。在2014年,音乐舞蹈学院的师生也到沁阳市山王庄镇万南村进行了“高抬火轿”的调研采风,对“高抬火轿”做了初步的资料搜集和整理工作。  

“高抬火轿”是河南省沁阳市山王庄镇万南村的传统民间表演艺术。历史源远流长,上可追溯到宋朝时代,当时居住在豫西北丹河流域的人们,就有抬着花轿喜闹新春的习俗。传承延续至明代时,因朱载堉体恤民间艺人,将抬花轿的民间艺术进行改进,利用踩着高跷抬花轿的表演形式,来提高“轿夫”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和地位。随后,又将花轿改为火轿,布轿改为纱轿,轿周围插上蜡烛,轿顶镶嵌着能喷出彩色火焰的龙头,寓意火旺、财旺,象征着一年里百姓的生活红红火火。“高抬火轿”在明末清初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春节表演时能盛演半个月,引得当时黄河以南的巩义、洛阳以及山西晋城等地的老百姓熙熙攘攘,骡驮马载,前来观看,盛况空前。

 

 

此次“高抬火轿”的传承人卫平均走进许昌学院,与音乐舞蹈学院院长刘柳、河南省著名作曲家方可杰、河南省著名舞蹈编导家宋晓东,以及音乐舞蹈学院的教师们进行了交流研讨,并对学生们进行了绑高跷、踩高跷的现场教授和指导。通过老艺人对“高抬火轿”的历史流传、表演内容、表现形式生动地讲解,学生们对“高抬火轿”的学习充满热情,并在老艺人的耐心指导下,认真学习了绑高跷、踩高跷的方法和技巧。  

“非遗”进校园的活动,让学生们真正零距离地认识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高抬火轿”,学会了踩高跷。这不仅为学生们提供了非常好的了解和学习“高抬火轿”的平台,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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