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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22-03-30  作者:音乐舞蹈学院党委  点击:  编辑:邱靖逸   审核人:


认真坚持和组织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是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的有效形式,也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院系发展的需要。为使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和取得实效,现根据校党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音乐舞蹈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如下:

一、组成人员和职责

1、中心组由党委委员组成。中心组成员变动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充实。

2、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组长对中心组学习负总责,审定学习计划,组织召开学习、交流活动。副组长,负责材料的准备、学习记录的归档,负责对中心组成员平时的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协助组长工作。

二、学习时间

中心组每季度学习时间不少于一次。其他时间由中心组成员安排自学。

三、学习计划

中心组每年初根据校党委安排,结合本院实际,认真制定好年度学习计划,年度计划包括要求、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等。

四、学习方法

学习方法做到三个结合,即: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日常自学与问题讨论交流相结合;系统通读与专题辅导相结合。每位成员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五、学习要求

1、严格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学习活动。

2、留存学习相关痕迹材料。

3、要按照“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要求,从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认真坚持理论学习,以更加积极的、主动的、饱满的政治热情投入到学习中去,提高队伍的理论素养和领导水平。

音乐舞蹈学院党委

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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