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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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有编制!在许昌

发布日期:2023-07-14  作者:来源许昌头条  点击:  编辑:   审核人:

为进一步充实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队伍,

结合禹州市实际情况,

经禹州市委、市政府同意,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50名。

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1日8:30

7月23日17:30。

01招聘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02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中等专业学校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03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需具有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且本科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7.年龄要求在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8.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刑事犯罪记录及其他不得应聘的违法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不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04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等环节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禹州人社微信平台、禹州教育微信平台发布。发布时间:2023年7月11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计算机端报名和手机端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8:30至7月23日17:30。

1.提交报名申请

计算机端: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zhou.gov.cn),点击“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单色背景,正面、近期免冠证件照,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手机端: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禹州人社微信平台、禹州教育微信平台,点击招聘公告后的报名链接“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请用手机默认浏览器打开)。手机端招聘报名入口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能重复报名,报名和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9:00至7月24日17:30。

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受理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上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填报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改报岗位、补充资料、更换照片及修改信息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17:30。因未按时上传材料或材料上传不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3.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申请被受理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4.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3年7月25日17:30之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须通过支付宝缴费,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禹州人社微信平台、禹州教育微信平台发布。

6.其他事项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于7月27日17:30之前到禹州市教育体育局(禹州市禹王大道111号)115房间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相关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7月25日17:30前提交到禹州市教育体育局(禹州市禹王大道111号)115房间核实确认。

(三)加分政策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7月27日17:30前将有关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1.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区)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3.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提交到禹州市教育体育局(禹州市禹王大道111号)115房间,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专业知识》内容为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可通过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总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其中:研究生学历人员需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学校有关证明(证明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校何年何月入学的何专业普通高校本科生〈或研究生〉,将于何年何月毕业,证明人签字,院系或学生处盖章,开具证明时间);在职人员需同时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辞职报考的,需提供有批准权限的部门(单位)在面试资格确认截止日期前办理的辞职手续;按照报考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禹州人社微信平台、禹州教育微信平台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报考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不全、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考官由异地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若干面试组,每个面试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面试考官小组一旦组成,即在全封闭的状态下开展工作。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拟聘岗位数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岗位需要,体育、音乐、美术、舞蹈表演等岗位面试为试讲加专业技能展示(具体内容见《面试公告》),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70分,专业技能展示3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含需要专业加试的科目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环节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拟于8月中旬完成。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禹州人社微信平台、禹州教育微信平台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须遵守《禹州市教职工管理办法》。


05信息发布

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和禹州教育微信平台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及微信平台,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及微信平台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发布的招聘工作事宜,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禹州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4-8880097  8880087

监督、举报电话:0374-8880095

中共禹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711

附件: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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